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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用语释义连载(三)

【来源: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9-21 】 【选择字号:

体制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方式。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划分和管理层级等方面的具体体系和组织制度。如管理体制、经济体制、领导体制等。
【用法示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
机制 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过程和方式。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主要是指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协调、配合、约束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方式。
【用法示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
条块关系指从上到下的部门体系;指地方或地方的某一层级。条块关系是中央的部门与地方的部门或地方与地方的部门与下一级地方的关系,其裨是职责权限的划分问题。在行政管理中,中央条条管理与地方块块管理的关系,也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央条条管理是指对某一业务从中央到地方由中央实行一条线的统一管理,特点是便于统筹安排,统一指挥,全面控制;地方块块管理是指对某一业务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管理,特点是能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照顾地方特点。条块管理各有长处,但相互关系处理不当容易导致条块分割、相互冲突和限制,不利于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进行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只强调条条管理不利于照顾地方实际情况;只强调块块管理则不利于统一领导,以局部利益冲击全局利益。在处理条块关系上要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和坚持各级政府职责法定的原则。实践中,通常根据各部门、各行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垂直领导、双重领导或业务指导来解决条块关系问题。
【用法示例】要根据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十四大的精神,协调好条块关系,保证政策统一,进一步巩固改革的成果,使乡镇干部聘用制度健康发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乡镇干部聘用制的意见>的通知》(人录发〔19922号)
行政程序 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的总和。
【用法示例】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
双重领导 指一个部门同时接受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党委、政府依法赋予的相关职责,通常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用法示例】陕西测绘局、黑龙江测绘局、四川测绘局、海南测绘局实行由国家测绘局与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测绘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国家测绘局和所在地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相关职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26号)
行政层级 指国家行政体系的架构和行政组织层次的总和。行政层级与行政区划关系密切。在我国,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从中央到地方设有若干上下层级关系有序的行政组织。实践中,大家一般认为我国目前的行政层级分为中央——省(区、市)——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苏木)5级。从目前地方政府层级看,省和自治区的行政层级为省————县(市)——乡(镇)4级。直辖市为市、区(县)、乡(镇)3级。
【用法示例】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部际联席会议 指为了协商办理涉及国务院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由国务院批准建立,各成员单位按照共同商定的工作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不同意见,以推动某项任务顺利落实的工作机制。它是行政机构最高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应当从严控制。可以由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建立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均须履行报批手续,具体由牵头部门请示,明确其名称、召集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与工作制度等事项,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部际联席会议工作任务结束后,应由牵头部门提出撤销申请,说明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时间、撤销原因等,经成员单位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新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名称可冠国务院字样,其他的统一称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如确需正式行文,可以牵头部门名义、使用牵头部门印章,也可以由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行文。
【用法示例】同意建立由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74号)
行政问责制 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其追究责任的一种制度。中央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实践探索始于20035月,《公共卫生突发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0044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对决策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2006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向上级承担责任的条件和公务员辞职辞退作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将行政问责法制化和规范化。地方各级政府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实践探索始于2003年下半年,天津、重庆、海南、长沙、大连、湘潭、广州等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针对不同问责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这些制度既规定了对部门行政首长进行问责,也规定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和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用法示例】适应建立行政问责制的要求,增加定责任的内容,在确定各部门职能的同时,明确界定各部门的责任,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渎职失职受追究的责任体系。”——《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8号)
行政管理 指国家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范围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用法示例】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指国家为了适应一定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对行政管理体制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所采取的改进革新的举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2008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改革开放至今,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国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先后于198219881993199820032008年集中进行了6次较大规模的改革,既构成了整个改革开放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为整个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历次改革的提法不尽相同,其中,1982年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的改革,1988年称为政府机构改革,19931998年称为机构改革,2003称为行政管理和政府机构改革。20082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08年的改革称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用法示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5号)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指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监督制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政府管理创新方式。
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围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而展开。1983年至1988年,改革的重点是把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转移出去,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1993年至1997年,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部门,强化社会管理职能部门,把应该由企业解决的问题,交由企业自己去解决。1998年至2003年,改革重点是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公开审批内容,建立一套便民利民的行政服务体系,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建立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2004年至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
【用法示例】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也要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
政治体制改革 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政治制度的某些领导制度、管理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的自我革新和完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克服政治制度本身存在着的弊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兴利除弊,建设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其中,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用法示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5号)
大部门制改革 指通过改革把政府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加以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归并为一个较大的部门。大部门制改革的关键是部门在职能上实行有机统一,以利于明确责权、协调配合和行政问责。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这是大部门体制第一次在党内正式文件中得以确认,是一项带有探索性、创造性的改革举措。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部门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用法示例】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 指将现行的地级市管理县(市)调整为由省直接管理县(市),以扩大县级政府行政管理权限。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的精神,经中央编委同意,中央编办从2010年选择8个省开展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探索、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适宜由县级政府行使且法律法规不禁止下放的行政管理权,都应逐步下放给县级政府。县级政府需报请上级政府审批、核准的事项,依法改为直接报省审批。二是在维持试点县行政建制不变的前提下,逐步赋予试点县政府行使地级市政府的行政管理权,由省级政府直接领导试点县政府工作。试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接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或者领导。三是理顺省、市、县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在财政体制上由省与县直接联系。积极探索与省直管县体制相适应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同时,配套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由省委省政府负总责。省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协调,会同组织、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用法示例】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
农村综合改革 指为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为重点,以此带动农村的各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
【用法示例】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以此带动农村的各项改革。”——《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
乡镇机构改革 指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乡镇机构的行政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人员编制配备等进行的调整和变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三次全国范围的乡镇机构改革。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94号),标志着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本轮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和乡镇行政运行机制。
【用法示例】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号)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优化的举措。为了积极稳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04月,中央编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和财政部等部门,根据中央关于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精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努力破解经济发达镇发展遇到的体制障碍,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创造有利条件。《通知》确定进行试点的经济发达镇涉及13省的25个镇。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加快推进体制创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对一些规模较大、城镇化水平较高、条件具备的经济发达镇,适时进行区划调整。二是继续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强镇扩权的原则,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下放城建、环保、治安等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赋予相应财力,增强发展能力。三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由所在省通过调剂的办法适当增加编制。鼓励继续创新人员配置方式,完善管理制度。
【用法示例】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