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2011-2015年县编办“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来源:永登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4-24 】 【选择字号:

 为切实做好 “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与教育,提高我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面向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普及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根据国家、省、市及永登县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工作的发展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坚持普法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促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本办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遵守国家编制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律能力,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的大发展、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县编制办全体人员持续深入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家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编制管理和规范的法律意识,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广大机关干部和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晓程度、支持程度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为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和保障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宪法和行政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行政法律知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制政府的建设,从而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

(二)努力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立足于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服务对象的各自特点和不同需求,充分利用不同媒介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三大机构编制基础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利用网络、现场咨询、问题解答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知和认同,使机构编制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机构编制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重点,立足《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工作方式与要求

根据编办的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时间,制定周密的学习和宣传计划,并严格依照实施。

(一)加强集中培训。作为机构编制部门,结合日常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联络和培训机制实施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单位主要领导在内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轮训。除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教育以外,还增加宪法、行政基本法律等相应的学习内容,使每名工作人员每年都能接受一次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二)政治理论与法制学习相结合。全办要利用好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活动的时间,开展系统的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同时还要增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使机关人员法律知识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利用组织学习和单位办公会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工作,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五、工作措施

(一)重视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办“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并发布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所有干部积极参与,并确定1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和联络。

(三)完善工作机制。全办要形成“统一实施、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相沟通与配合,根据普法工作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