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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内容摘要

【来源: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8-13 】 【选择字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部署,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是机构编制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为便于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现将涉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决定》第2条)

    2.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决定》第4条)

    3.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第2条)

    4.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决定》第2条)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决定》第2条)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决定》第2条)

    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决定》第2条)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决定》第2条)

    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决定》第2条)

    5.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决定》第3条)

    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决定》第3条)

    6.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决定》第4条)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决定》第四部分第1段)

    2.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决定》第15条)

    3.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决定》第9条)

    4.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决定》第14条)

    5.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决定》第8条)

    6.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决定》第14条)

    7.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决定》第15条)

    8.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决定》第9条)

    9.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决定》第19条)

    三、深化党政机构改革

    1.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决定》第16条)

    2.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决定》第50条)

    3.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决定》第58条)

    4.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决定》第36条)

    5.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决定》第35条)

    6.通过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决定》第27条)

    7.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决定》第28条)

    8.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决定》第32条)

    9.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决定》第13条)

    10.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决定》第38条)

    11.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管理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决定》第50条,《决定的说明》第二部分第九点)

    12.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决定》第51条,《决定的说明》第二部分第十点)

    13.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决定》第50条)

    14.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决定》第16条)

    四、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

    1.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决定》第16条)

    2.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决定》第35条)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决定》第31条)

    4.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决定》第16条)

    5.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决定》第23条)

    五、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同意登记管理制度。(《决定》第15条)

    2.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决定》第38条)

    3.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决定》第39条)

    4.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研究提出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案。(《决定》第40条)

    六、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决定》第16条)

    2.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决定》第16条)

    3.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决定》第59条)

    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改革

    1.理顺内宣外宣体制。(《决定》第41条)

    2.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决定》第49条)

    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决定》第6条)

    4.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决定》第12条)

    5.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决定》第18条)

    6.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决定》第24条)

    7.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决定》第25条)

    8.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决定》第50条)

    9.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决定》第50条)

    10.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破行政主导和部分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决定》第13条)

    1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决定》第42条)

    12.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第45条)

    13.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决定》第57条)

    14.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决定》第57条)

    15.调整理顺边海空防管理体制机制。(《决定》第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