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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解读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13-06-28 】 【选择字号: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以信息化为标志的当今时代发展,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国家信息化领导机构的建立和高效运行,使得电子政务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高,是电子政务建设加速发展最有利的条件。二是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物质支撑;国家先进的信息技术成果、迅速成长的IT产业和逐渐成熟的技术标准,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国民教育培养的大批信息化人才,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三是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新的需求,提供了新的舞台,使电子政务建设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四是中央推进电子政务的力度越来越大,中办、国办都相继印发了一系列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规划和方案,中央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规划已经明确,顶层设计逐步完善,部分行业和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迅速,取得了一批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电子政务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围共享环境。快速推进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中央编办从2009年5月份开始酝酿《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在研究起草过程中,两次征求了中办、国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的意见和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11位专家的意见,两次征求了各省级编办的意见。经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多个环节,历时一年多研究起草了《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送审稿)》,2010年9月经中央编委批准正式印发,标志着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于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非常支持,对《发展规划》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为《规划》提出的项目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现状 
  全国机构编制部门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长足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电子政务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形成。各级编办建设了机关局域网,初步形成机关政务内网;初步建设了中央编办机关的电子政务数字认证、密码管理、网络检测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为各级编办机关提供了信息安全保密支撑和服务。二是业务应用初步展开。各级编办机关通过机关政务内网开展了办公自动化和业务管理信息化工作。在中央编办和部分地方编办逐步推广应用了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法人和事业法人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固定资产清查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公文管理等多个信息系统,提高了办公和业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组织了机构编制统计软件和实名制软件的试点运行,并不断完善;中央编办官方网站正式上线试运行,突出改革重点,营造改革气氛,宣传改革成果;综合各级地方编办信息,设立了网上信息通报、域名注册、事业单位在线等便民服务专栏,政务公开成效明显。三是制定印发了《全国机构编制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2002-2006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机构编制部门政务信息化技术规范》,初步建立了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投资管理、效果评估、专家评审等机制,保障了电子政务建设的健康发展。 
  但是,从总体上看,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电子政务建设理论研究不够,缺乏科学配套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存在需求牵引不足、各自为政、分散投资等现象,制约了对电子政务战略意义和建设目标的统一认识;二是经费投入总量不足,没有形成长效增长机制,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比较薄弱,制约了各类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应用;三是在信息系统开发中,统一建的少、分散建的多,互联互通的少、自成体系的多,公共使用的少、部门专用的多,部分系统效率低下、利用率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信息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现象仍然存在,制约了整体效益的发挥;四是标准规范建设滞后,制约了各类信息系统的迅速推广;五是业务人员信息化素质与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信息化人才总量少,政技复合型人才少,制约了电子政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出台《规划》必要性和紧迫性 
  适应我国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需要,加快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服务机构编制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是提高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履行职责能力的迫切需要。 
  加快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是新形势下各级编办机关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越来越开放和活跃,社会结构越来越多元和复杂,人民群众对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级编办机关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协调各部门职能配置及其调整、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加快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广泛汇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事等各方面信息,以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式及时掌握和处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各级编办机关和领导及时准确把握情况,正确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有效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加快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是新形势下各级编办机关密切联系实际、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各级编办机关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要有效履行使命和职责,就必须更加直接广泛地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汇集民意和民智,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加快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拓展社情民意通道,更加有效地密切同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增强机构编制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 
  加快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是新形势下各级编办机关增加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全国机构编制部门在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信息资源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各级编办机关科学决策、组织指挥和工作运转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与国家电子政务发展要求和编办自身业务工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特别是在网络互联互通的程度、业务应用广度、资源开发深度、信息安全强度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加快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服务模式,是进一步增强各级编办的服务能力,保障各级编办工作高效运转的重要方式。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提出的建设目标是:在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下,五年内基本形成结构合理、规范有序、安全可控、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体系。在主要任务部分,概括提出了建设"一个平台、四个支撑、两个保障",即以建设机构编制综合业务平台为重点,以建设机构编制管理信息资源库、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系统、机构编制部门网站群、网络连接为支撑,以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制定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规范体系为保障,并相应规定了各主要项目的完成时限。在保障措施部分,分别明确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合相关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强化队伍建设,落实项目经费等问题。 
  通过实施这个规划,可以基本实现日常机构编制工作信息网上传送,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信息实时查询,并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联合监管完善全国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库;基本实现部分机构编制事项通过电子政务内网进行网络化管理,部分机构编制督查事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管理等通过互联网进行运作,并为推进信息公开创造条件。 
    五、实施《规划》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与其他规划的关系。机构编制部门既是党委的机构,又是政府的机构,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强调了与中央办公厅《全国党委信息化建设规划(2010-2012年)》和《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2009-2013年发展规划》相衔接,实施过程中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注意在同级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关于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应当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和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及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搭建起横向连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纵向贯通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避免重复投资;同时,也将为与财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奠定基础,为与民政、工商、税务、统计、质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和建立国家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提供支撑,以加强各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对机构编制情况的实时掌控。因此,需要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 
  (三)关于与地方编办的关系。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中央编办负责对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各省级编办负责本级电子政务的建设、管理、应用和对下级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指导、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规划》中明确要求,"各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在本规划框架下对本行政区域内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做出具体规划",因此,各省级编办要积极向省级党委、政府汇报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研究制定的电子政务建设具体规划在正式报省级编委批准前,应先送中央编办征求意见,这主要是技术层面的沟通协调,不是行政审批,以确保各省级编办提出的具体规划与全国的《规划》相衔接。 
  具体规划应包括:(一)建设目标。主要是按照《规划》内容和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本省五年内应完成的建设项目及达到的建设目标等。(二)建设内容。包括平台建设、信息库建设、网站建设、网络建设、安全体系和规范体系建设等。(三)组织实施。包括实施步骤、有关要求和完成时间等。(四)有关情况的说明。具体规划内容和行文格式由各省级编办把握。报送具体规划时应附必要的说明,包括本省机构编制部门基本情况、信息化建设现状、规划形成过程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关于立项问题。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中涉及中央事权的重点项目,将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编制的《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安排立项。地方编办承担的任务,可在本级相关部门申请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