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永登县编办服务承诺制度

【来源:永登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6-28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是编办所有工作人员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
    (一)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在县编委会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文、上报和答复。
    (二)人员变化申请使用编制和出编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事业单位登记申请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内日内办理。
    (四)12310举报受理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一)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上墙公示,作出承诺。
    (二)完善监督制度。完善机构编制“12310”监督机制。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列入编办考核管理内容,对群众不满意实行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