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永登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

【来源:永登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4-04-16 】 【选择字号: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13105)和《永登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的实施细则》(永发〔2014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编制、人事和财经工作纪律,从417日起至530日,永登县编办将会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

一、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此次清理范围包括全县各级财政拨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包括:未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调入的人员;停薪留职、自动离职、长期旷工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调出、已故未及时停发工资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领取工资的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被判刑或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的人员等。

二、部门联动,专项检查。此次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和清退处理三步进行。以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干部职工花名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基础数据为依据,对照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数、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认真排查吃空饷人员,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管理。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对发现的“吃空饷”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办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经督办仍未整改到位的,实行行政问责,属于违法违纪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