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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完成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

【来源:永登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10-18 】 【选择字号:

 

           抓住关键 把握重点 解决难点

  永登县完成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

 

永登县结合县情,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力推进,于9月底完成了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构建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建了新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工作体系。

一、周密安排,精心实施

自今年7月省、市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领会和把握改革精神,把这项改革作为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突破口,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县编办、县食药局做好调研和准备工作。县编办会同县食药局对县质监、工商、卫生、农业、城管、工信、公安等涉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的职责及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和征求意见,县委、县政府听取汇报后,提出县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要围绕“一个目标”即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健全“两个体系”即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坚持“三个原则”即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权责一致原则、因地制宜原则,确保“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职能整合到位、机构组建到位、人员编制到位。《永登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县编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市编办审核,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在具体实施中,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对把握不准的积极向市编办和市食药监管局请示汇报,也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二、抓住关键,把握重点

  这项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整合职能,改革前永登县已设立了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但监管职能涉及8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致使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责任难以完全落实,整体行政效能不高。所以在制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的过程中,依据省市实施意见,参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统一管理,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问题。改革中整合职责5项,承接市上下放的职责2项。除省市明确要求整合的职责外,对餐饮单位反映县食药局、县卫生监督所多头管理、收费的问题,依据《省审改办关于餐饮服务单位不再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复函》(甘审改办发20134 号),明确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餐饮服务许可,县卫生监督所不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三、结合实际,解决难点

这项改革的最大难度是增加人员编制,合理确定人员编制也是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我们把贯彻改革精神和我县实际结合起来,把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在编制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盘活现有人员编制资源,努力减轻财政负担,采取划转和调剂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针对县卫生学校职能弱化的情况,改革中将其4名编制和2名工作人员划转给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近年来县卫生单位的医疗器械维修主要通过市场化解决,改革中撤销了县医疗器械维修站,将其3名编制和4名工作人员整体划转给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调研中部分乡镇反映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繁重,建议调剂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人员编制,县上提出由乡镇结合自身实际调剂编制。在改革之前县食药局和稽查大队共核定编制23名,改革后县食药系统编制达到113名,增加了90名。除省上划转的12名编制,县内调剂了78名编制。留出了26名编制用于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对县内人员的选聘以食品、药品、政法专业和相近专业为主。

下一步将跟踪调研和评估新组建机构的运行和职责到位情况,配备领导干部和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加大对现有食品药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各方力量加快办公阵地和装备建设。